VOCs 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排查检查8大要点

时间:2023-12-05

        亚德环保导读:近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《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,征求意见稿中提出,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废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。针对VOCs 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排查整治要求方面,其中“排查检查要点”提出了如下8点的细节要求,这是环境监管及执法的要点。下面我们同时来看看原文针对此块的细节要求:

        1、检查治理设施是否同步运行;

        2、检查是否设有非必要旁路,应急旁路是否有效管控;

        3、吸附剂、吸收剂、催化剂、蓄热体、过滤棉等治理设施耗材是否定期更换,废过滤棉、废催化剂、废吸附剂、废吸收剂、废有机溶剂等是否及时处置;

        4、现场根据风量、治理设施的有效作用体积测算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中的停留时间,是否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。

        5、检查燃烧设施的运行温度是否在设计值范围内,是否具有助燃燃料的管道等。对于采用将有机废气引入高温炉、窑进 行焚烧的,检查有机废气是否作为燃料气通过火嘴或助燃空气引入火焰区,是否同步运行,是否存在旁路系统。

        6、检查吸附设施吸附剂是否存在破损以及是否及时更换,吸附床是否存在积水、积灰、堵塞等现象。

        7、检查冷凝温度是否在设计值的范围内,检查一定时期内回收液体量的变化情况;

        8、检查吸收循环泵是否正常开启,吸收剂是否按时、足量更换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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